关于2009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
为促进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更新,进一步提高导游队伍素质,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、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就2009年全市导游员年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年审范围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。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审。 二、年审形式 年审以考评为主。结合导游员参加年审培训情况,以及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、扣分情况、接受行政处罚情况、游客反映情况等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综合考评。 三、年审培训 年审培训由行业管理处负责。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培训,凡未参加培训者一律不得予以通过年审。 1.年审时间 (1)旅行社正式导游缴IC卡时间:2009年1月5日至16日,需交验材料:已与旅行社签定正式一年及以上的合同,一年及以上旅行社交纳三金单据原件。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。 (2)兼职导游缴IC卡时间:2009年2月16日至3月16日。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。 2.年审书费 《导游服务案例精选解析》(20元) 《实用导游文化鉴赏》(30元) 《2009年年审培训读本》(10元) 3.领卡时间 缴卡一周后。 联 系 人:胡培军 王艳 联系电话:0517-83762402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|
查看所有评论
